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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职责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七人,由股东任命产生。董事会行使以下职责:

一、执行股东决议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六、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理会职责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人组成,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出任,其中职工代表两人;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行使以下职责:

一、检查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查阅账簿和其它会计资料,并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总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二、对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总经理予以纠正;当要求无效时,可直接向股东反映;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出议案;

五、监事会主席监事代表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监事不得兼任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七、负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及方案的检查、监督;

八、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总经理工作细则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行使以下职责: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六、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七、提请聘任下属全资企业、子公司、分公司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提请向控股、参股公司派出股东代表、董事、监事人选;

八、制定所属公司资产变动的重大事项(包括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的实施方案,报股东或董事会审批;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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