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业大学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
(1.0版)
一、开学前防控技术要求
1.每日精准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各牵头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相应的“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早9:00前,各牵头部门将信息汇总报校医院,校医院分析整理后报总值班室上报领导小组。师生健康情况发生异常,其所在单位(部门)须第一时间报校医院及时处置,校医院将情况迅速报总值班室上报。
(牵头部门:人事处、离退休处、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附中,负责部门:全校各单位)
2.开展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宣传部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媒体和信息平台,进行疫情防控法规制度、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的宣传。校医院要分级、分层、分类统筹安排好消毒和防控技能培训。各单位按照学校指导和要求,认真抓好本单位的学习培训。
(牵头部门:宣传部、医院,负责部门:全校各单位)
3.开学前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由校医院进行技术规范指导,总务处负责对宿舍、食堂、教室、办公楼及室外场所公共卫生区域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各单位对所属办公场所、实验室等按规范要求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透气。
(负责部门:校医院、总务处、全校各单位)
4.督促所有外出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健康者方可返校。
党办校办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制定相应制度要求,抓好落实。
(牵头部门:党办校办、人事处、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
5.负责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的储备。校医院统筹协调人事处、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总务处、保卫处等摸清物资需求底数,国资处协助做好物资采购储备,储备情况及时向党办校办报备。
(牵头部门:党办校办、校医院、国资处)
6.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牵头部门:校医院、国资处、总务处)
7.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演练,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党办校办牵头,统筹制定预案,组织开展演练,确保各环节衔接紧密、运行流畅。
附属中学的预案制定及演练由附属中学自行组织,并提前报党办校办。
(牵头部门:党办校办、校医院、学工部、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保卫处、国际交流处、总务处、附中)
二、开学期间防控技术要求
8.制定学生返校接站工作预案,做好学生返校接站工作。
(牵头部门: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总务处)
9.加强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向返校的每位学生发送返程及在校期间疫情防控知识须知。
(牵头部门: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校医院)
10.加强返校期间学生心理干预,防止出现心理问题。
(牵头部门: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
11.加强开学期间师生管理,严格落实信息日报、宿舍管理、校园管理等制度,做到对学生情况详细掌握。
(牵头部门:人事处、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总务处、保卫处)
12.加强返校期间网络舆论引导和监督,避免在网络上出现不当言论。
(牵头部门:人事处、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宣传部、信息中心)
三、开学后防控技术要求
13.每日应精准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人事处、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分工制定教师及各类学生晨、午检制度,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牵头部门:人事处、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附中)
14.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课桌椅、讲台、电脑键盘、鼠标、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电梯间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试。
(负责部门:总务处、图书馆、体育学院、各单位)
15.加强重点场所地面清洁消毒。应当加强学校食堂、浴室及宿舍地面的清洁,定期消毒并记录。可使用有效氯 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负责部门:总务处)
16.加强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负责部门:总务处、图书馆、体育学院、全校各单位)
17.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负责部门:总务处)
18.宿舍要定期清洁,做好个人卫生。被褥及个人衣物要定期晾晒、定期洗涤。如需消毒处理,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进行清洗。
(牵头部门:总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附中)
19.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负责部门:总务处)
20.加强个人防护。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食堂工作人员还应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还应做好个人防护。
(负责部门:保卫处、总务处)
21.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餐前后、接触垃圾、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及学校电脑用品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触污染物品后、便前后,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负责部门:全校各单位)
22.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各相关部门分工制定师生考勤管理制度,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牵头部门:人事处、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附中、校医院)
23.不应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负责部门:全校各单位)
24.设立健康宣教课堂,由专人定期对学校内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指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如果外出,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去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厢式电梯等必须正确佩戴医用口罩。
(负责部门:校医院、学生处)
四、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25.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 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报校医院及时处置,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随后立即报党办校办上报。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负责部门:全校各单位、离退休处、校医院)
26.如学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 腹泻等症状,及时向校医院报告并釆取相应措施,随即报党办校办上报。
(负责部门:学工部、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附中、校医院)
27.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负责部门:校医院)
28.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工或学生的家长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负责部门:全校各单位)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范,细化、完善防控措施,确保师生安全返校,保障校园安全。